传国玉玺:简称“传国玺”,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镌刻而成,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
主流认为传国玉玺只有一枚,就是李斯奉秦始皇命所刻传国玺。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
公元8年十二月,西汉外戚王莽代汉建立新朝,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建兴帝王莽遣其弟王舜来索,太后怒而詈之,并掷玺于地,破其一角。
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世祖忽必烈殂。"传国玉玺"忽现于大都,叫卖于市,为权相伯颜命人购得。伯颜曾将蒙元收缴各国之历代印玺统统磨平,分发给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传国玉玺亦恐在其中而遭不测。
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朱元璋在建康称帝,号大明,改元洪武。继而北伐,蒙元弃中原而走漠北,继续驰骋于万里北疆。明初,太祖遣徐达入漠北,穷追猛打远遁之残元势力,其主要目的便是索取传国玉玺,然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清朝初期,故宫交泰殿藏御玺39方,其中一方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的玉玺被称为传国玉玺。但乾隆钦定御玺时,却认为这块玉玺“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钦定为赝品。
直到1912年11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此“传国玉玺”复不见踪影。当时冯部将领鹿钟麟等人曾追索此镶金玉玺,至今仍无下文。据说,玉玺现在台湾地区的故宫博物院,这只是一种猜测,台湾方面没有承认此事。
另一种说法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创制了六枚一套的御玺,分别刻着“皇帝之玺”、“天子之玺”、“皇帝行玺”、“天子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信玺”。如任命国家官员,则封印“皇帝之玺”;若任命四夷的官员,则用“天子之玺”;信玺用于对国内和四夷用兵事宜,行玺则为皇帝外巡时随身携带。秦亡,御玺落入汉室,代代相传,称“传国玺”,汉亡,传国玺为魏文帝所得。
蜀汉和东吴亦想握有传国玺,遂自行刻之,并编造了传国玺神授的故事。唐兴,所获传国玺多达十余套。唐太宗明白了这一切,于是重新刻制了御玺,使其形制增大,并增“授命玺”一枚用于吉田仪式,表明君权神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