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领取补贴的条件

时间:2024-02-26 21:32:34
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领取补贴的条件

申报条件及相关说明: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永福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永福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以及持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

3、没有领取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两项补贴现行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0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

《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领取补贴的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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