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受理申请。
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时限:
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粤价函[2010]6号)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