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政府大院西北角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西侧。
服务大厅:庐江县庐城镇文明北路25号
咨询电话: 0551-87336658(职工医保)、0551-82567075(居民医保)
监督电话:0551-82556669、87322878
【拓展】: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医疗救助
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