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莆田市南门第二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一、服务片区及招生对象
南园社区、林桥村、白洋村、朱坑村、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片区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间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2021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幼儿园服务片区内的为第一批招生对象,第一批招生对象招收后如有剩余学位,第二批招生对象(具体见本方案第二-2点)采取摇号入园。
二、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1.第一批招生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以上幼儿园相应片区内的适龄儿童,且符合户籍和房产“两一致”(下同),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地址一致,房产所在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址一致,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
(2)户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持房产属共有产权的,户主所持有房产比例须高于51%(含),所持共有房屋产权证上仅为夫妻两人,无其他人的,不受51%限定。
(3)南门学校教职工子女
★提示: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证明之一: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交款全额票据和门牌证,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和同一地址的水电票据(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票据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G不动产权证,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
2.第二批招生对象(随机摇号对象)
(1)户籍或房产迁入时间不足的。适龄儿童的户籍或房产在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迁入以上幼儿园服务片区的,且符合户籍和房产“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同时还须符合第一批招生对象的两个附加条件】
(2)户籍随祖辈的。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以上幼儿园服务片区内,户主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与父(母)户籍不一致。
(3)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的户籍随户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在以上幼儿园服务片区内,但户主未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户籍在公共集体户而无法提供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且其父母在片区外(中心城区)没有其他房产。
(4)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以上幼儿园服务片区内,且户籍和房产符合“两一致”的要求,但户主所持房产属于共有,所持房产比例低于51%。
(5)有房产无户籍的。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以上幼儿园服务片区内,但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办学校片区内房产的,该房产(自建房、单位集资房等)为其唯一居住地,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且其父母在片区外(中心城区)没有其他房产。
三、电脑派位方法及要求
幼儿园优先招收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到第二批次人数少于幼儿园学位余额数时,予以全部接收;如果第二批次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对象。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幼儿园具体操作,须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四、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0日
早上8:30-11:00
下午3:00-5:00
2.摇号时间请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五、招生地点
南门学校北教学楼一楼教室。
六、报名材料
1、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要求:复印件提供幼儿所在本的户主页(即有所在地的印章页)、幼儿父母及幼儿本人共四个页面。如户口簿中几代同本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亲关系的,须提供招生对象出生证。其中“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社区证明、电力部门和供水部门出具的水电发票)、国土房产部门出具的无片区外房产证明。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其中有房产无户籍的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社区证明、电力部门和供水部门出具的水电票据)、国土房产部门出具的无片区外房产证明。
3、幼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微信关注莆田健康宝——便民医疗下载并打印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
5、幼儿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要求:复印件逐页用双面复印,字迹清晰
七、注意事项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家长按时办理子女报名入园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信息,幼儿园有权取消其入园资格。
3.复印件均用A4纸张复印,要求字迹清晰;并请自带黑色水笔一支。
4.请各位家长随带入园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到校,自觉排队,保持1米距离,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八闽健康码” ,接受体温检测,有序办理。
5.请每个家庭1名家长来园报名即可,不携带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