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证收费标准详情

时间:2024-02-26 21:34:51
西宁市公证收费标准详情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合同:标的额不足20万元的,收取350元。标的额超过20万元(含)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25%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按0.2%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的部 分,按 0.05%收取;超过 1 亿元的部分,按 0.01%收取。按分段累加计算。

2.证明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协议,以及其他以财产分割为内容的协议,每件收费500元。

3.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 遗赠扶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以及其他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协议,每件收费200元。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合同,按 照 证明合同(协 议)收费标准收取。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合同需出具 执行证书的,根据申请执行标的额,按 照 证明合同(协议)收费标 准收取。

(三)证明遗嘱,每件收取500元。

(四)证明声明、保证、担保、认领亲子、解除收养、亲子鉴定等 单方法律行为,每件收取200元。证明自然人委托,每件收费300元。证明法人、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 报表、 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取500元。

(五)证明财产继承、接受遗赠、赠与 ,按受益额比例分段累加计算:20万元(含)以下的按 1%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含)的部分,按0.8%收取;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的部分,按0.6%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0.3%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受赠的,减半收取。

(六)证明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交易行为: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1200元;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 0.015%收取;超过 1000 万元不满 5000 万元(含)的部分,按 0.01%收取;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 按0.005%收取。以标段为计费单位,分段累加计算。

(七)证明开奖、抽签,一 个工作日收取 1200 元,不满一个工作 日的按一个工作日收取。证明公司会议、 订立公司章程等现场监督 类公证事项,每件收取 2000 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国 籍 、户籍注销、曾用名、住所地 (居住地)、学 历 、学 位 、经历、职务( 职称)、资格、无(有)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 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 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每件收取 150 元。

(二)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监护权、收养关系、抚养事实、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票据拒绝、 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取 300 元。

(三)证明资格、资信、房屋产权、股权、存款、法 人 经历等,每件 收取 400 元。

(四)保全证据 l.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 200 元/小时收取,不足 30 分钟的减半收取,超过 30 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2.保全物证、视听资料, 400 元/小时收取,不足 30 分钟的 减半收取,超过 30 分钟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算。 3.保全行为过程和事实, 600 元/小时收取,不足 30 分钟的 减半收取,超过 30 分钟不足 1 小时的按 l 小时计算。 4.保全电子数据, 600 元/小时收取,不足 30 分钟的减半收 取,超过 30 分钟不足 l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算。

(五)证明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物品销毁,申请人按照公证员 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复杂程度,协 商 收费。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证书、执 照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 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每件收取 150 元。

(二)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取 500 元。

(三)当事人办理涉外公证时,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按 照 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收费标准 减半收取。

四、依法办理的其他事务

(一)抵押登记,登记额 10 万元(含)以 下 的,每件收费 100 元;10 万至 100 万元(含),每件收费 200 元;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 (含),每件收费 300 元; 300 万至 500 万元(含),每件收费 500 元; 500 万元以上,每件收费 800 元。

(二)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 0.3%计收,最低收取 200 元。代申 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三)保管遗嘱,每件每年收费 30 元;保管与公证事项有关 的物品、文书、票据、凭证、有 价 证 券 等,根据保管要求、密级协商 收费。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合同(协议)每件收费 300 元,其他文书每件 100 元。

(五)代办登记、 认证,每件收取 100 元。

(六)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每 小时收取 30 元,不足一小时的按 一小时收取。

五、担任公证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由申请人和公证机 构协商收取费用。

六、翻译费,提供英文翻译、打印、校对服务,每千字符60元,不足一千字符按一千字符计算。其他小语种翻译费,参照当地翻译 协会标准执行。

七、公证书副本费,每 份 10 元,有 译 文的加收 10 元。

八、 查询公证档案,每 卷 每 次 30 元。

九、未规定收费标准的其他公证事项和法律事务,比照最相类 似的项目收费,无法比照的, 由申请人与公证机构协商确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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